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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资金

发布时间:2023-09-01 20:33: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承德赤脚医生养老补助,承德惠民政策,承德乡村医生补助,承德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资金

内容简介

补助对象户籍仍在我省的、1987年12月31日前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并在岗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含)5年的乡村医生。满足上述条件,截止到1月1日年满60周岁,按规定领取养老补助。补助标准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采取按工龄补助的形式,原则

补助对象

户籍仍在我省的、1987年12月31日前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并在岗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含)5年的乡村医生。满足上述条件,截止到1月1日年满60周岁,按规定领取养老补助。

补助标准

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采取按工龄补助的形式,原则上服务年限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最高不超过每月400元,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制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作出调整。

各县(市、区)已妥善解决且高于此标准的,按所在县(市、区)原有标准执行。

办理流程

1.申请。

(1)个人申请书一式两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县(市、区)规定的其他材料。

2.审核。

(1)申请登记。符合相关条件的原“赤脚医生”,需携带下列证件资料到所在乡镇卫生院进行登记审核。各乡镇卫生院完成登记审核工作后,通过审核的名单连同本办法一并在各村镇张榜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将汇总表及上述证件资料复印件一份留存乡镇卫生院,一份上报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证件原件退还本人。

(2)审核认定。

①各县(市、区)认定机构要对所辖乡镇卫生院上报的证件资料逐一认定。认定时应邀请同乡镇5至9名原“赤脚医生”同时参加。

②12月31日前,未达到60周岁的原“赤脚医生”的身份、工作经历和从事卫生技术服务年限一并确认,为后续工作奠定基础。

③原服务地与现生活地不同的,通过原服务所在地认定。

④对被认定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在其原服务地和现生活地进行7天以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确认。

⑤认定工作结束后,证件资料复印件留存建档。

3.审批。审核认定工作要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和物证为主、组织调查为辅、人证为参考的原则进行认定。

4. 发放。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费由所在县(市、区)财政部门按月直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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