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2022年度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期:从11月15日开始至12月25日结束,未按时缴费的,自2022年1月1日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欠费人员可在2022年3月31日前办理补费手续,从补足欠费的次月起恢复医保待遇,缴费年限连续计算,未在2022年3月31日前补足欠费的,视为断保,再参保时执行6个月等待期制度。
二、缴费标准:
①建立个人账户的繳费金额为 5571.6元。
②不建个人账户的缴费金额为 3482.16 元。
需变更缴费标准的,请于 年12月10日前到医保中心确认缴费,过期将视为按原标准缴费。
三、征收方式:“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纳——身份证号——验证码——查询缴费。
辅助方式:到医保中心税务征收窗口缴费,支付方式为银行卡、支付宝、微信。欠费及断保人员需到医保中心办理繳费
四、开具完税凭证(发票):使用税务电子渠道缴费后,需要税票报销的人员请于缴费成功 15个工作日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医保中心税务部门窗口开具。
五、1-12月己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再缴纳2022年医保费,12月份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表、河北省参保人员退休核准表、国有破产、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市医保中心基金征缴科办理医保转退手续。请参保人员按时间要求及时办理缴费手续,以免因未按时缴费影响医保待遇。
医保中心咨询电话:2135678,税务部门咨询电话:2076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