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缴费标准
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为每人每年320元;特困供养、低保、脱贫人口等困难群体个人缴费标准待省参保自助明确后另行通知。
二、参保缴费时间
(一) 年11月10日一12月25日为参保登记和缴费时间
(二)新生婴儿一年内可以随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缴费时同为准,享受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在校(包含幼儿园)学生(包含学龄前儿童)以学校(包含幼儿园)为单位,以学籍为准参保缴费。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包含幼儿园)学生(包含学龄前儿童)整体参保缴费工作,学生学籍确定并核对无误后,由学校(包含幼儿园)将全部名单提交给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将参保信息上传至税务部门。
三、统筹级次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收,基金收入入库级次为市级 100%。
四、缴费方式及流程
缴费方式包括自主申报方式和委托代征方式。
自主申报方式:缴费人通过税务窗口、自助終端(便携式繳费终端)“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云闪付、支付宝、经办银行等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委托代征方式:税务部门委托村(居)委会、乡镇、学校等代征机构代收费款。承德地区经办银行包括: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承德银行、邮储银行、农村信用社、张家口银行、河北银行、交通银行。
医保经办机构收到税务入库(上解)信息后,由相关部门根据入库(上解)信息做到账处理。
五、工作职责
(一)各县(市、区)政府承担全民参保工作的主体责任,乡镇(街道)政府、村(居) 委会承担全民参保工作的直接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在集中征缴期组织乡镇(街道)政府和村(居) 委会集中开展参保缴费宣传动员及缴费组织工作,按时完成参保缴费任务。村(居) 委会要责成专人通过微信等方式加强与辖区居民联系,掌握每户居民参保情况,精准确定未参保人员,有针对性地加大参保缴费宣传力度,组织及时完成参保登记和缴费,努力实现全民参保。
(二)医保部门负责新参保人员信息的录入、参保人员身份信息的变更、政策宣传等工作,明确专人负责。
(三)税务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收入库工作,与人行国库、医保部门进行对账,对征忪方式和征收政策进行宣传。
(四)财政部门负责将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列入同级预算,以及与医保、税务部门的基金审核对账工作。
(五)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部门负责做好脱贫人口、特困、低保、低收入、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等的信息变更核实工作,并及时向医保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做好数据交换和共享工作。
(六)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在校(包含幼儿园)学生(包含学龄前儿童)整体参保繳费工作,同时做好各学校宣传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領导,确保应保尽保。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化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承发【】11号)要求:“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强化市、县(市、区)党委、政府责任,增强全民依法参保意识,确保应保尽保”。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全民参保主体责任,采取针对性措施把推进全民参保计划落到实处;要强化脱贫人口、低保、特困、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参保管理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全民参保计划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本县(市、区)乡镇政府和医保、税务等部门的绩效考核。
(二)强化协调配合,
确保高效有序。医保、税务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联动机制,统推进全民参保工作实施。要做好與情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遇有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市相关部门报告。
(三)强化督导检查,
确保工作时效。市医保、税务以及相关部门按照各白职能对全市参保、征缴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各县(市、区)参保缴费工作进度,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市、区)重点进行督导,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向市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