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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一览

发布时间:2023-11-02 20:41: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承德公积金提取指南,承德住房公积金提取,承德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一览

内容简介

提取额度部分提取: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支取额度为支取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支取至整百元),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总价额。2、偿还购房贷款: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应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3、采用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支取额度为支取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支取至整百元),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总价额。

2、偿还购房贷款: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应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

3、采用提前还贷方式或按年还贷方式:支取额度为职工支取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支取至整百元),若选择按年还贷方式的提取额不得超过12个月的还贷额。

4、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用于支付房租: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期间已支付的房租。

全额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调离本市或出国(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经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为一级至四级),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一年后,未重新就业和续缴住房公积金的;对非公企业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给予区别对待,即非本市户籍的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由用人单位出具终止劳动关系及其个人身份证明,即可支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

5、单位依法宣告破产,职工办理失业登记,并停缴住房公积金的;

6、职工被人民法院判刑,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处没收个人财产的;

7、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温馨提示:以上情况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家庭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本人和配偶无所有权住房,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达到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的;

4、支付公共租赁住房和公有住房租金的。

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5、本市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取材料

基本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根据不同提取情形,提供材料可能会不同,以办理详情为主。

提取流程

步骤一:

提出申请:持职工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承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向中心指定的经办网点提出申请。

步骤二:

等通知:管理中心应当依据不同提取情形对职工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自受理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算)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单位经办人。

步骤三:

公积金提取: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金额划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或符合中心要求的职工本人姓名的银行借记卡内。

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间隔: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到账时间:4个工作日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