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公积金汇缴操作指南
一、承德公积金汇缴受理条件
新录用或者异地新调入的职工,应当自录用或者调入之日起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每个职工在承德市行政区域内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承德公积金汇缴办理流程
1、办结
办理时限:0工作日
办理人:工作人员
2、审核
办理时限:0工作日
办理人:工作人员
3、受理
办理时限:1工作日
办理人:工作人员
承德公积金汇缴办理流程
图片源于官网截图
三、承德公积金汇缴办理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 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 14 : 00- 17 : 30 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以各委托银行对外公布时间为准
四、承德公积金汇缴办理地点
承德公积金提取地点一览
五、承德公积金汇缴办理要求
1.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当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工资应当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核定。
2.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人社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年可调整一次,于每年7月1日起调整执行。
3.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以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4. 同一单位职工缴存比例应当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宜一致。